波兰的税收体系和制度波兰实行属地税法,根据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对其征收所得税。外国公司在波兰的子公司视为波兰税务居民并依据条例征税。对非居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缴仅限于其产生于波兰的全部收入,波兰政府与第三国缔约避免双重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波兰主要税收有12种,其中直接税9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民法活动税、房地产税、运输工具税、遗产和捐赠税、农业税、林业税、狗税;间接税3种,包括商品和服务税、消费税、游戏税。
波兰税务居民是指其切身利益中心在波兰,或纳税年度期间在波兰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即成为波兰税务居民,须就其在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仅需就其从波兰收到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波兰实行个人所得税累进税制,从2019年起,低于85528兹罗提的所得税税率为18%,高于85528兹罗提的所得税税率为 32%。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月度预付制,次月20日前支付计算的上月税金,次年4月30日前进行年度结算。
波兰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税率为19%。
征收范围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在波兰境内注册成立或在波兰境内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对其波兰来源的收入履行纳税义务。
2019年起,波兰引入了优惠税率,对于当年收入未达到120万欧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开始经营活动不超过一年的企业优惠税率为9%。
征税对象为消费税法律中列举的“消费品”,包括但不限于酒类、香烟、能源产品(石油和天然气)、乘用车、电力等。
在波兰境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有23%、8%、5%和0%四种税率,其中23%为基本税率,其他几种税率为特殊商品和服务税率。
波兰关税税率基本在0%(如书籍)和17%(如威灵顿长筒靴)之间。
某些商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和游戏机主机都免征关税。
特定商品可能须征收附加税,根据原制造国来计征,如中国制造的自行车须征收额外48.5%的反倾销税。
波兰进口税费设起征点,进口商品货值(FOB)不超过150欧元,免征关税;进口商品货值(FOB)不超过22欧元,免征增值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总和不超过10欧元,免征关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