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实行属地税制。税收属地原则:以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项原则。
个人所得税率:15%。
个税起征点很高,最低为2万卢比1月,特殊情况起征点更高。
企业所得税率实行15%的统一税率。
增值税率:15%,为消费型增值税,特殊商品免增值税。
关税:基本分0%和15%两个档次。
为适应政府建立“免税岛”的策略,总体税率呈不断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