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全称为中华人民境外投资备案。
· 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或实现境内资金不出境,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
· 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后期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补贴;
· 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 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
· 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
· 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 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最终要看各个地市的规定)。
· 内地企业对外投资香港公司,能应用于多方面,如跨境合作、与境外政府组织合作开发项目、海外融资上市、搭建红筹架构等,促进企业突破壁垒,加速发展。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0%,越低越好
·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1、成立海外子公司开展业务并注资;
2、海外上市(红筹/VIE架构搭建);
3、个人、企业税务统筹;
4、跨境电商业务开展;
5、离岸投资等。
①境内部分资料准备:
主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注册文件;
主申请公司股东层面的营业执照、章程/合伙协议等相关材料;
审计报告,财报;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资金到位证明;
个人完税凭证(若需要)
其他
②境外部分资料准备:
对外投资交易结构图;
境外公司注册文件、股东注册证书和M&A等;
项目公司介绍(产业、经营范围、客户群、所持技术等等);
其他投资人情况(若需要);
签署的协议(若需要)。
③投资相关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DD报告;
收购项目情况介绍书。
1、发改委核准或备案;
2、商务部核准或备案;
3、外汇管理局备案;
4、实施ODI。
1、投资主体可能会被中止或停止实施境外投资并处以警告。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有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金融企业为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但为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该违规行为并商请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该金融企业及有关责任人。
3、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大的是外汇进出受限。如果需要进行对外投资却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或核准,投资资金将无法通过银行顺利汇出,无法完成投资工作。另外,如果境外公司的利润分利等,也无法通过银行渠道汇进。
4、如果境外子公司要返程投资回大陆,如果没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也无法完成返程投资,海外上市或有架构设计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尤其要重视;
5、无法享受国内政府相关补贴和奖励,包括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两反一保”应诉补贴等。
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作为境内企业,在ODI登记核准制度中,处于登记审核的中心位置。由于境内资金出境投资行为的特殊性,相关监管部门对于投资主体的审核十分严密。
资金来源
境内资金的合法合规性,是审核部门严控的目标之一。依照程序,境内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自有资金证明,以证明用于海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正常。如果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融资,还需要提供含有融资金额的意向书。而公司管理层也需要出具同意海外投资的决议书或同意出资决议书,才能通过资金来源审核。
投资标的
1) 敏感国家和地区。
2) 敏感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