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或实现境内资金不出境,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
· 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后期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补贴;
· 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 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
· 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
· 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 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最终要看各个地市的规定)。
· 内地企业对外投资香港公司,能应用于多方面,如跨境合作、与境外政府组织合作开发项目、海外融资上市、搭建红筹架构等,促进企业突破壁垒,加速发展。
1、投资主体可能会被中止或停止实施境外投资并处以警告。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有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金融企业为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但为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该违规行为并商请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该金融企业及有关责任人。
3、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大的是外汇进出受限。如果需要进行对外投资却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或核准,投资资金将无法通过银行顺利汇出,无法完成投资工作。另外,如果境外公司的利润分利等,也无法通过银行渠道汇进。
4、如果境外子公司要返程投资回大陆,如果没有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也无法完成返程投资,海外上市或有架构设计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尤其要重视;
5、无法享受国内政府相关补贴和奖励,包括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两反一保”应诉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