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越南第二大主体税,是越南税收收入贡献率第二的税种。在越南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商业活动)应就其全球收入在越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越南营利的,也应根据其在越南营利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实务中并不常见。一般来讲,外国企业(或个人)的企业所得税通常通过预扣税的形式征收,称为外国承包商税。
在越南,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0%,具体的税率根据不同领域采取不同的税率。
税率 征收范围
50% 稀有资源的勘测、勘探、开采
40% 稀有自然资源和矿山,其超过 70% 面积位于特困地域
32%~50% 油气勘测、勘探、开采活动
20% 标准企业所得税率现为20%
20% 自2016年1月1日起,境外所得
17% 中小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 200 人,年营业收人在30 亿-500 亿越南盾)
15% 小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30 亿越南盾以下)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应于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次年90日內完成。按照历年制12月31日为最后一天的,则次年3月31日前应完成申报及缴纳。若该年度为闰年,则为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