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居民企业须就其全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impót sur le revenu des collectivités),而非居民企业仅就其卢森堡境内来源所得缴税。
除此之外,纳税人还须按税款金额的7%缴纳就业附加税(fonds pour l'emploi)。地方层面也会征收市镇商业税(impót commercial),此税针对卢森堡境内的工业、商业、采矿业和手工企业征收,税基为企业的营业利润,标准税率为3%,在此基础上乘以各地方政府确定的市镇系数即为最终税率。目前各地税率(标准税率x地方系数)介于6.75%至10.5%。